2023级博士新生:
2023年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《金沙集团1862cc橙色研究生扬华奖学金管理办法》以及金沙集团1862cc橙色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金沙集团1862cc橙色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。请学生按照评选实施细则和评定方法提交相关材料。
⒈扬华奖学金奖励标准:每生2.5万元。
⒉奖励名额:2人
⒊申请人条件:
(1)申请扬华奖学金的“硕博连读生”、申请考核制博士生,应提供近三年内,本人为第一作者(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本人为第二作者)的学术成果。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(拥有获奖证书),也可申请。
(2)来自本校的直博生,在本科阶段如有高水平成果,经本学科领域 3 名专家(正高职称)联名推荐,可以申请扬华奖学金;来自其他高水平大学的直博生,如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名列所在高校所在专业前 10%,也可以申请。“高水平大学”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情况自行认定。
对于申请者的学术成果,将按照评奖当年学校最新版本学术期刊分级目录对应的“管理科学与工程”、“工商管理”、“理论经济学”、“应用经济学”四个一级学科和ABS的学术期刊为依据。若某一期刊在多个学科(或多个列表)中同时出现,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。
⒋评奖提交材料要求:
在研究生院系统“国奖扬华奖申请”模块完成申请。
请按照模板(附件)填写科研成果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原件核对后退回,复印件上请注明:姓名、学号、联系电话。成果电子版填写好后于9月28日16点前发送至ywmzxx@163.com(邮件名须注明:姓名+学号+扬华新秀奖评选材料,邮件内容中备注联系电话,无署名文件一律不受理),纸质版于9月28日16点前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0618办公室处。
论文:
已发表:发表刊物原件与当期封面、目录及刊物论文(前4页)复印件。
已录用:录用通知原件、录用邮件或系统证明、论文发表署名承诺书、稿费缴纳证明及论文全文等材料(附导师签名)。
著作等:著作封面、版权页及目录页扫描件(附导师签名);
获奖:获奖证书扫描件(附导师签名)
待评审完毕后,各类科研证明材料的原件将退还。除学术论文外的其他科研成果,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复印件。
⒌申报材料必须齐全,严格按规定时间(9月28日16点前)申报,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。
⒍涉及学院文件请一律参看链接/cyxz.htm。
研究生教育中心
2023年9月22日